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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成功办结著名影星侯勇名誉权纠纷案

发布日期:2014-04-04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侯勇系国家一级演员,著名影视明星,主演或参演《冲出亚马逊》、《大染坊》、《赤壁》、《建国大业》、《建党伟业》等多部优秀的影视作品,曾获得过华表奖、金鹰奖、飞天奖等重要奖项,具有相当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
    此案是由来是,2012年,侯勇亲友发现在连云港市新浦区人民路199号振兴精品装饰城中有以侯勇的肖像照片及伪造其签名的户外广告,广告中称“欧宝厨房电器、欧森橱柜,形象代言人侯勇”。后又发现欧宝电器公司网站及其他网站上使用侯勇的形象,为其公司产品进行代言。而事实上,侯勇从未授权过被告使用其形象为其公司、产品进行过任何代言行为,欧宝公司的行为显然属于恶意侵权。
    之后,侯勇精心选择委托江苏苍梧律师事务所曹立志律师作为本案代理律师进行准备诉讼。经代理律师周密调查取证,调取大量证据证实位于浙江嵊州的欧宝公司未经侯勇许可,长期盗用侯勇肖像、姓名及整体形象,以侯勇系其产品形象代言人的名义,利用公司宣传简介、招商手册、产品展厅、互联网和遍及全国的代理商、专卖店、户外广告等形式,大肆宣传。
      在取得充分证据后,曹立志律师依法代理侯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我市两级法院终审判决,判决欧宝公司公开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45万元及相关费用。本案判决后,欧宝公司逃避执行,代理律师又千方百计寻找突破口,终于执行完毕,用长达两年有余的时间,圆满办结了连云港市首起明星维权案件。2014年4月3日,侯勇专程来到苍梧律师事务所向本所及曹立志律师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