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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召开座谈会对曹立志律师在市十三次人大三次会议上的提案进行当面答复

发布日期:2014-05-25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2014523日上午9时,在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六楼会议室专门召开座谈会,针对苍梧律师事务所主任曹立志律师在连云港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的4137号《关于解决目前诉讼立案存在问题的建议》和4138号《关于改善基层法院人少案多、法庭不足、经费短少的现状的建议》两项提案和王元伦、王鸿两位政协委员的《关于加重处罚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的建议》、《关于用以供取代行政处罚的建议》两项提案进行当面答复,并听取出席座谈会的曹立志代表、王元伦委员和王鸿委员的反馈意见。

本次座谈会,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处、法警处、民事审判庭和刑事审判庭等各部门领导出席本次座谈会,会前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提案中所提出的问题建议专门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将办理任务分解至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各责任部门迅速落实调研工作,确定经办人和联络人,制定办理工作计划,加强与代表进行联系并听取代表的反馈意见,形成报告在本次座谈会上针对存在的问题一一进行答复,报告具体的改进措施以及所取得的相关成果。

针对4137号提案中所提出的立案存在的问题,相关领导从一、树立依法审查的立案审查的理念;二、明确职责,审查立案权统一由立案庭行使;三、诉调联动,努力诉前化解矛盾纠纷;四、尊重审判规律,改进绩效、信访考核内容的方式,五、加强立案队伍配备,提高审查立案能力等五个方面进行改进,努力切实做到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和通过诉讼手段实现自身合法权益保护的权利。

针对4138号提案中所提出的基层法院人少案多、法庭不足、经费短少的问题,相关领导从一、在争取支持、利用政策上下功夫,着力缓解人员短缺问题;二、在强化培训,推动学习上下功夫,努力提升基层法官司法能力;三、在内部挖潜,深化改革上下功夫,努力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四、注重调研,提升培训实效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培训机制;五、完善人民陪审员选用机制,在人员培训,职能范围方面进行改进;等方面进行了详尽的答复。

在有针对性的答复结束之后,中院领导当面听取参与座谈会的代表委员的反馈意见。曹立志律师作为提案的人大代表,针对中院对代表委员提案的重视和中院相关部门对自己所提议案的答复提出了一些反馈意见,在完善人员调配机制,开展法官文化建设,促进法官身心健康,收取诉讼材料出具收据,发挥陪审员机制的作用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补充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