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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主任曹立志受邀旁听中院薛剑祥院长公开审理的重大典型案件

发布日期:2014-09-06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2014212日,被告人左志勇在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一酒店内因琐事和戴某发生口角,继而引发冲突至戴某死亡。94日,在中院3号科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左志勇涉嫌故意杀人犯罪一案。该案由于事发在闹市区且当众行凶,案件重大复杂,因而受到公众高度关注,属于典型案例。所以本案由中院党组书记、薛剑祥院长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市检察院检察长汪跃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附带民事赔偿一并审理。鉴于本案的特殊性,本案特邀请了10位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并于庭审后召开座谈会对庭审进行评议,我所主任曹立志律师作为我市律师行业唯一一位人大代表受邀参加。该案还分别通过连云港庭审直播网和政务微博全程进行网上视频、图文直播,并在人民法院报、江苏法制报作了头版报道。

 经过2个小时的庭审,最后由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对于被告人左志勇故意杀人的事实予以确认。在经审委会讨论后,综合全案事实和量刑情节,判处被告人左志勇死刑,缓期两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