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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主任曹立志参加“市人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视察

发布日期:2015-03-29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我所主任曹立志参加“市人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视察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荐以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327日,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视察工作,我所主任曹立志律师作为我市人大代表,参加本次视察活动。

本次视察活动,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成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丽华,市委副秘书长、机关工委书记张天石,市纪委副书记苏士军,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刘彦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研究室主任魏琪,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主任陈敏,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农经委主任葛百权,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张新雨,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李勇强,市委政法委副调研员、内司委委员何华,市人大代表、我所主任曹立志,市人大内司委秘书处副处长孟凡山。

此外,我市市检察院陪同人员: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跃,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绪华,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董月明,市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朱景胜,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史良成,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郑云龙,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开球,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肖楠,市检察院预防处处长邹亚驰,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王加春,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吕旭仁,市检察院办公室主任王平。

当天上午,视察组一行人首先到东海县检察院视察。本次视察活动着重强调“听群众呼声,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的出现;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监督渠道,保障百姓的知情权,从源头上进行监管”等理念。作为参加本次视察活动的律师界唯一的人大代表,我所主任曹立志律师结合自身身份特性和执业特点,提出“加强出庭规范和自侦案件的审查;行政机关完善听证制度,多听反面声音;政务、检务依法公开,拓宽群众反映渠道;依法办事,以法服众,保障司法权威、行政机关公信力。”等观点和建议。